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3日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双辉食品超市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的牛蛙共计37.5kg,抽样7.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牛蛙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双辉食品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双辉食品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养殖者为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将恩诺沙星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过量使用导致。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1、产品定期检验 2.加强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整改后,该生产企业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26日对江津区双辉食品超市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没有证据表明其明知商品不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二、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的食用木薯淀粉共计300袋(规格型号为15g/袋),抽样134袋,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食用木薯淀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产品受到污染。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停止销售该批次食用木薯淀粉。整改后,该企业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4日对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江津区德敬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小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的小青椒共计80kg,抽样4.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小青椒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德敬农副产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德敬农副产品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措施为1、召回下架该批次剩余小青椒,2、对经营的农产品定期检验, 3.加强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整改后,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2日对江津区德敬农副产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德敬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